2016年4月7日 星期四

耶和華見證人教派2016040704

耶和華見證人教派
報紙稱不能慶生、輸血、進行手術,只有配偶死己或外遇才可以離婚。
維基百科介紹
耶和華見證人(英语:Jehovah's Witnesses)是1870年代末查尔斯·泰兹·罗素(Charles Taze Russell,1852/2/16-1916/10/31)在美国賓夕法尼亞州的阿勒格尼(Allegheny,現已歸入匹兹堡市)發起,屬於基督宗教非傳統教派的一支。早期使用聖經研究者為名稱,亦稱為千禧年曙光派和萬國聖經研究者,直至1931年一次大會上,才根據聖經《以賽亞書 43:10》“耶和華說:‘你們是我的見證人,是我所揀選的僕人。’”取名為耶和華見證人。

更多信息: 关于耶和华见证人, 信仰 ...

耶和華見證人是一個獨立的宗教團體,最高機構為美國紐約布魯克林總部的中央長老團[1], 相較於天主教、東正教、基督新教的歷史,屬於新興教派,但其本身並不贊同“新興教派”的說法,其官方出版之守望臺聖經書社稱耶和華見證人的信仰完全基於聖經,無論是教義內容、生活準則、傳道方式都恢復了公元一世紀的基督教,因而被称作“新興”并不恰当。[2][3]

耶和華見證人認為信仰應完全依據《聖經》,強調聖經的主題-上帝的王國,只有上帝的王國能真正解決人類的難題。[4] 對基督的理解與傳統基督教派主張存在較大差别,經常強調傳道與上帝的救贖安排。[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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