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1日 星期六

大學學測20170120

大學學測2017
大學學測20170120五開始。

學測/106年大學學測英文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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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21 12:23
聯合報 記者鄭語謙╱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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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測第二天首節考英文,高中教師指出,今年英文試題難度屬中間偏難,又較去年略難一些,其中閱讀測驗難度較高,是能否取得高分的關鍵,考生需仔細閱讀上下文脈絡,若錯過一些關鍵描述,便可能被引導至錯誤答案。預估五標級分與去年差不多。

解答為補教提供,正確答案,仍請參照大考中心。

得勝者文教/提供、記者鄭語謙/翻攝、聯合新聞網/製作
大學學科能力測驗(General Scholastic Ability Test[1])是在中華民國舉行的一種大型考試,用於測驗高中學生是否具備基本的知識以進入台灣各大學就讀。

「學測」重定向至此。關於与此名称相似的其他条目,詳見「學測 (消歧义)」。
更多信息: 本條目為 臺灣教育系列之一 ...
有別於過去的聯考,大學學科能力測驗用於台灣的大學多元入學新方案,其成績僅定位在台灣各大學校系檢定學生的門檻:依其特色、需要,先訂定學科能力測驗的標準,只有通過此一標準的考生,才可以參加台灣的「大學甄選入學」或「大學考試分發入學」。也就是說,大學校系不是依學科能力測驗成績的高低,作為該考生是否能進入該系就讀的唯一依據。

此測驗多簡稱為「學測」,由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大考中心)負責統籌舉辦。報考資格:台灣地區高級中等學校之三年級在學學生、畢業生或具同等學力者。報名時間:每年11月;考試時間:次年1月底或2月初。

學測集體報名:收費新台幣1050元、個別報名:1100元、低收入戶:全額免費。

原住民族委員會19961210

原住民族委員會19961210
http://www.apc.gov.tw/portal/docList.html?CID=5CB34240F988D677
一、創會
為回應原住民社會之需求,並順應世界之潮流,行政院於85年間,即籌備成立中央部會級機關,以專責辦理原住民事務,並於籌備期間研訂機關組織條例草案,用為機關成立之法源依據。同年11月1日,立法院審議通過「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組織條例」,行政院並於同年12月10日即正式成立「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專責統籌規劃原住民事務,成就了我國民族政策史上新的里程碑,對於原住民政策的釐訂及推展,亦更具一致性與前瞻性,並能發揮整體規劃的功能,帶動原住民跨越新世紀全方位的發展。

二、精省
為因應台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原台灣省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經裁撤,自88年7月1日起歸併本會,並於中興新村設置中部辦公室;前台灣省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所屬文化園區管理處亦同時改隸本會。91年1月4日,立法院審議通過本會組織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本會機關名稱並於同年3月25日正式更改為「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社會福利處更改為「衛生福利處」、經濟暨土地發展處調整變更為「經濟及公共建設處」與「土地管理處」二處。

三、組改
為配合行政院組織法修正,本會改名為「原住民族委員會」,企劃處更改為「綜合規劃處」,衛生福利處更改為「社會福利處」,經濟及公共建設處調整變更為「經濟發展處」及「公共建設處」二處,另增設政風室,合計為6業務單位、4輔助單位、1任務編組。

2017年1月20日 星期五

春安工作198802至2016

春安工作198802至2016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2229681
春安工作

換新名!「春安」29載 今年走入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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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4 13:25
聯合晚報 記者楊正海/台北報導
有29年歷史的「春安工作」,將變成歷史名詞。警政署逐步取消春安績效競賽,去年將績效評核減少為10項,今年將名稱改為「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自1月19日22時起至2月2日24時止,為期15天。

警界人士指出,春安工作更名非首次,春安工作最早溯及早年農業社會防制盜匪習慣上所稱的冬防,民國63年起至民國76年間,取意農曆春節至元宵前後,加強社會治安維護工作,稱為春元冬防演習。

春元演習原本由警備總司令部負責,民國76去解嚴後,依權責移交內政部警政署,警政署在民國77年2月改名春安工作延用至今。

菸害防制法20090123修正

菸害防制法(98.1.23)
86年3月19日華總(一)義字第8600065390號令公布
89年1月19日華總(一)義字第8900011940號令修正
96年7月11日華總(一)義字第09600089641號令修正
98年1月23日華總(一)義字第09800016541號令修正
第一章 總則
第 1 條 為防制菸害,維護國民健康,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令之規定。
第 2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菸品:指全部或部分以菸草或其代用品作為原料,製成可供吸用、嚼用、含用、聞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之紙菸、菸絲、雪茄及其他菸品。
二、吸菸:指吸食、咀嚼菸品或攜帶點燃之菸品之行為。
三、菸品容器:指向消費者販賣菸品所使用之所有包裝盒、罐或其他容器等。
四、菸品廣告:指以任何形式之商業宣傳、促銷、建議或行動,其直接或間接之目的或效果在於對不特定之消費者推銷或促進菸品使用。
五、菸品贊助:指對任何事件、活動或個人採取任何形式之捐助,其直接或間接之目的或效果在於對不特定之消費者推銷或促進菸品使用。
第 3 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衛生署;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第二章 菸品健康福利捐及菸品之管理
第4條 菸品應徵健康福利捐,其金額如下:
一、紙菸:每千支新臺幣一千元。
二、菸絲:每公斤新臺幣一千元。
三、雪茄:每公斤新臺幣一千元。
四、其他菸品:每公斤新臺幣一千元。
前項健康福利捐金額,中央主管機關及財政部應每二年邀集財政、經濟、公共衛生及相關領域學者專家,依下列因素評估一次:
一、可歸因於吸菸之疾病,其罹病率、死亡率及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
二、菸品消費量及吸菸率。
三、菸品稅捐占平均菸品零售價之比率。
四、國民所得及物價指數。
五、其他影響菸品價格及菸害防制之相關因素。
第一項金額,經中央主管機關及財政部依前項規定評估結果,認有調高必要時,應報請行政院核定,並送立法院審查通過。
菸品健康福利捐應用於全民健康保險之安全準備、癌症防治、提升醫療品質、補助醫療資源缺乏地區、罕見疾病等之醫療費用、經濟困難者之保險費、中央與地方之菸害防制、衛生保健、社會福利、私劣菸品查緝、防制菸品稅捐逃漏、菸農及相關產業勞工之輔導與照顧;其分配及運作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及財政部訂定,並送立法院審查。
前項所稱醫療資源缺乏地區及經濟困難者,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菸品健康福利捐由菸酒稅稽徵機關於徵收菸酒稅時代徵之;其繳納義務人、免徵、退還、稽徵及罰則,依菸酒稅法之規定辦理。
第 5 條 對消費者販賣菸品不得以下列方式為之:
一、自動販賣、郵購、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消費者年齡之方式。
二、開放式貨架等可由消費者直接取得且無法辨識年齡之方式。
三、每一販賣單位以少於二十支及其內容物淨重低於十五公克之包裝方式。但雪茄不在此限。
第 6 條 菸品、品牌名稱及菸品容器加註之文字及標示,不得使用淡菸、低焦油或其他可能致人誤認吸菸無害健康或危害輕微之文字及標示。但本法修正前之菸品名稱不適用之。
菸品容器最大外表正反面積明顯位置處,應以中文標示吸菸有害健康之警示圖文與戒菸相關資訊;其標示面積不得小於該面積百分之三十五。
前項標示之內容、面積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 7 條 菸品所含之尼古丁及焦油,應以中文標示於菸品容器上。但專供外銷者不在此限。
前項尼古丁及焦油不得超過最高含量;其最高含量與其檢測方法、含量標示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 8 條 菸品製造及輸入業者應申報下列資料:
一、菸品成分、添加物及其相關毒性資料。
二、菸品排放物及其相關毒性資料。
前項申報資料,中央主管機關應定期主動公開;必要時,並得派員取樣檢查(驗)。
前二項應申報資料之內容、時間、程序、檢查(驗)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 9 條 促銷菸品或為菸品廣告,不得以下列方式為之:
一、以廣播、電視、電影片、錄影物、電子訊號、電腦網路、報紙、雜誌、看板、海報、單張、通知、通告、說明書、樣品、招貼、展示或其他文字、圖畫、物品或電磁紀錄物為宣傳。
二、以採訪、報導介紹菸品或假借他人名義之方式為宣傳。
三、以折扣方式銷售菸品或以其他物品作為銷售菸品之贈品或獎品。
四、以菸品作為銷售物品、活動之贈品或獎品。
五、以菸品與其他物品包裹一起銷售。
六、以單支、散裝或包裝之方式分發或兜售。
七、利用與菸品品牌名稱或商標相同或近似之商品為宣傳。
八、以茶會、餐會、說明會、品嚐會、演唱會、演講會、體育或公益等活動,或其他類似方式為宣傳。
九、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之方式。
第 10 條 販賣菸品之場所,應於明顯處標示第六條第二項、第十二條第一項及第十三條意旨之警示圖文;菸品或菸品容器之展示,應以使消費者獲知菸品品牌及價格之必要者為限。
前項標示與展示之範圍、內容、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 11 條 營業場所不得為促銷或營利目的免費供應菸品。
第三章 兒童及少年、孕婦吸菸行為之禁止
第 12 條 未滿十八歲者,不得吸菸。
孕婦亦不得吸菸。
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為照顧之人應禁止未滿十八歲者吸菸。
第 13 條 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十八歲者。
任何人不得強迫、引誘或以其他方式使孕婦吸菸。
第 14 條 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或販賣菸品形狀之糖果、點心、玩具或其他任何物品。
第四章 吸菸場所之限制
第 15 條 下列場所全面禁止吸菸:
一、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學校及其他供兒童及少年教育或活動為主要目的之場所。
二、大專校院、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及其他文化或社會教育機構所在之室內場所。
三、醫療機構、護理機構、其他醫事機構及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場所。但老人福利機構於設有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之室內吸菸室,或其室外場所,不在此限。
四、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所在之室內場所。
五、大眾運輸工具、計程車、遊覽車、捷運系統、車站及旅客等候室。
六、製造、儲存或販賣易燃易爆物品之場所。
七、金融機構、郵局及電信事業之營業場所。
八、供室內體育、運動或健身之場所。
九、教室、圖書室、實驗室、表演廳、禮堂、展覽室、會議廳(室)及電梯廂內。
十、歌劇院、電影院、視聽歌唱業或資訊休閒業及其他供公眾休閒娛樂之室內場所。
十一、旅館、商場、餐飲店或其他供公眾消費之室內場所。但於該場所內設有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之室內吸菸室、半戶外開放空間之餐飲場所、雪茄館、下午九時以後開始營業且十八歲以上始能進入之酒吧、視聽歌唱場所,不在此限。
十二、三人以上共用之室內工作場所。
十三、其他供公共使用之室內場所及經各級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場所及交通工具。
前項所定場所,應於所有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並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
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十一款但書之室內吸菸室;其面積、設施及設置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 16 條 下列場所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者,全面禁止吸菸:
一、大專校院、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及其他文化或社會教育機構所在之室外場所。
二、室外體育場、游泳池或其他供公眾休閒娛樂之室外場所。
三、老人福利機構所在之室外場所。
四、其他經各級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場所及交通工具。
前項所定場所,應於所有入口處及其他適當地點,設置明顯禁菸標示或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意旨之標示;且除吸菸區外,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
第一項吸菸區之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吸菸區應有明顯之標示。
二、吸菸區之面積不得大於該場所室外面積二分之一,且不得設於必經之處。
第 17 條 第十五條第一項及前條第一項以外之場所,經所有人、負責人或管理人指定禁止吸菸之場所,禁止吸菸。
於孕婦或未滿三歲兒童在場之室內場所,禁止吸菸。
第 18 條 於第十五條或第十六條之禁菸場所吸菸或未滿十八歲者進入吸菸區,該場所負責人及從業人員應予勸阻。
於禁菸場所吸菸者,在場人士得予勸阻。
第 19 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第十五條及第十六條規定之場所與吸菸區之設置及管理事項,應定期派員檢查。
第五章 菸害之教育及宣導
第 20 條 各機關學校應積極辦理菸害防制教育及宣導。
第 21 條 醫療機構、心理衛生輔導機構及公益團體得提供戒菸服務。
前項服務之補助或獎勵辦法,由各級主管機關定之。
第 22 條 電視節目、戲劇表演、視聽歌唱及職業運動表演等不得特別強調吸菸之形象。
第六章 罰 則
第 23 條 違反第五條或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第 24 條 製造或輸入違反第六條第一項、第二項或第七條第一項規定之菸品者,處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並令限期回收;屆期未回收者,按次連續處罰,違規之菸品沒入並銷毀之。
販賣違反第六條第一項、第二項或第七條第一項規定之菸品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第 25 條 違反第八條第一項規定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令限期申報;屆期未申報者,按次連續處罰。
規避、妨礙或拒絕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八條第二項規定所為之取樣檢查(驗)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第 26 條 製造或輸入業者,違反第九條各款規定者,處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連續處罰。
廣告業或傳播媒體業者違反第九條各款規定,製作菸品廣告或接受傳播或刊載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處罰。
違反第九條各款規定,除前二項另有規定者外,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連續處罰。
第 27 條 違反第十一條規定者,處新臺幣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
第 28 條 違反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者,應令其接受戒菸教育;行為人未滿十八歲且未結婚者,並應令其父母或監護人使其到場。
無正當理由未依通知接受戒菸教育者,處新臺幣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連續處罰;行為人未滿十八歲且未結婚者,處罰其父母或監護人。
第一項戒菸教育之實施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10
第 29 條 違反第十三條規定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第 30 條 製造或輸入業者,違反第十四條規定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令限期回收;屆期未回收者,按次連續處罰。
販賣業者違反第十四條規定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
第 31 條 違反第十五條第一項或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
違反第十五條第二項、第十六條第二項或第三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令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得按次連續處罰。
第 32 條 違反本法規定,經依第二十三條至前條規定處罰者,得併公告被處分人及其違法情形。
第 33 條 本法所定罰則,除第二十五條規定由中央主管機關處罰外,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罰之。
第七章 附 則
第 34 條 依第四條規定徵收之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用於中央與地方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之部分,由中央主管機關設置基金,辦理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相關業務。
前項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第 35 條 本法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本法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六月十五日修正條文,除第四條之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外,自公布後十八個月施行。
本法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十二日修正之第四條條文,其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2017年1月19日 星期四

20170118日記W3

20170118日記W3
早上3:10入睡,7:40醒來,很早刷卡,但很睏,無人替代。近午NT慰勞,每人蘋果一盒,再去環監。今早另有DN稽查,中午吃加哩飯配紅条,下午,撐到晚上1700換手。今天提早返家,有點累,22:00提早入睡。

2017年1月16日 星期一

2017011204中餐三寶飯便當的感謝

2017011204中餐三寶便當的感謝
從20161230新加入C4大家庭的Ms G也非常好禮,當天中午吃飯就請我吃橘子,2017010403中午又請我吃花生,今天又將會議帶回便當請我,雖然告知可先冰起來,留於晚上當晚餐,仍堅持要請我吃,只好說聲謝謝!

2017年1月15日 星期日

bIog的整合計劃草案2017011507

blog的整合計劃草案201701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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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科雙語工作,追憶軍中人名!六部雲端資源大整合!人事時地物如何為何!

販讀書店台北店20080517

販讀書店台北店20080517
H:販讀書店在台大後門,於20080517結束營業,直接以台中店為主。每次英語班上課前,都會駐足買書,如今已消失多年,今天2017011507找到名片,再查網路,回憶販讀書店台北店的種種,也算是一種追憶。
http://blog.vgod.tw/2008/05/15/%e8%b2%a9%e8%ae%80%e6%9b%b8%e5%ba%97%e8%a6%81%e9%97%9c%e9%96%80%e4%ba%86/?variant=zh-tw
販讀書店
剛在PTT看到這消息..

作者 yasgale (在我還沒睜開眼之前) 看板 bookhouse
標題 [情報] 台大後門的販讀要結束營業了
時間 Sat May 3 17:29:45 2008
───────────────────────────────────────

今天興高采烈地去販讀報到時
赫然發現販讀的門口貼了張布告
說:因為租約到期,5/17起停止營業
如果要便宜的書,請洽台中販讀

唉呀呀 又少了一家便宜的好書店了

這家書店就開在台大辛亥路後門附近,離資訊系館很近。記得在台北時,每天晚上到辛亥路去吃飯常會經過這家書店。店面雖小,但書很便宜,老闆挑得書也都還不錯,此外還有多種雜誌,讓我每次吃完飯路過都會想順便進去逛一逛。

這樣的好書店沒想到這麼快就經營不下去了,真是很可惜啊。

愛書的人們趕快趁這三天去販讀見見它最後一面吧。

2017年1月14日 星期六

Ad程式更新2017011406

更新後,複製功能無法使用,真糟糕!被轉另外方式

H:尾牙在20170113星期五<農曆12月16日>,利用本舉辦餐宴慶祝,飲食店也應景推出刈包加米粉慶祝。

維基百科介紹:
尾牙又稱「尾禡」或「美禡」。在華人傳統上,是一年裏最後一次祭拜土地神的日子。

尾牙祭祀土地神的時間,多選在舊曆十二月十六日的下午開始祭拜,拜土地神時,供桌慣設於土地神神像、神位或神明彩前。

台灣民間信仰有拜地基主之風,所以供桌得另外再設於門口,或後門、廚房處。

拜土地神的供品可備三牲肉類(普通三牲:雞、豬肉、魚,或以肉乾、火腿等代豬肉,以鴨、鵝、鴿等代雞,魷魚代魚等)、四果(番茄與番石榴之外的四樣水果),應節的供品,與頭牙時同樣都是「潤餅」,以潤餅皮包豆芽菜、紅蘿蔔、筍絲、豆乾絲、肉絲、香菜,再裹上花生粉等,即成潤餅。

拜地基主,傳統則以數個碗分盛菜飯祭之,俗曰「五味碗」,而現代人求簡,多以便當、零食奉之。

在台灣北部,尾牙的應景食物是刈包、潤餅。由於刈包形似皮包,而潤餅又像是用紙包覆著銅錢,因此商家或公司、工廠慣用於一同祭拜土地公後食用。有吉祥富潤之寓意。

尾牙餐會
尾牙的習俗在台灣人所居住之地區十分盛行,對很多人而言,過了尾牙就可以等著過年了。在尾牙時多數企業、機關、學校、公家部門,保留了古時「牙祭」傳統,都會宴請員工,一些公司還會舉辦各類活動或進行抽獎、模仿秀、魔術、美女豔舞或者藝人獻唱等餘興節目,俗稱「尾牙秀」。尾牙當天企業老闆也會對員工發放工資和年終獎金。一般來說,當年積欠的薪水,都要在當天全部發放。

而香港某些傳統行業(如參茸海味批發商人)也保留了「尾牙餐會」此種習慣。

尾牙還有一個有趣的習俗,倘若公司決定在新的一年解僱某位員工,在尾牙的宴會上,會把菜餚中雞的嘴指向他(或由老闆親自將一塊雞夾到某位員工的飯碗中),讓他有被開除的心理準備。所以尾牙的雞叫作「無情雞」。台語俗話稱,「食頭牙捻嘴鬚,食尾牙面憂憂」(頭牙聚餐捻著鬍鬚大快朵頤,尾牙聚餐時就只能露出無奈的表情)。而近年來,由於勞工權益抬頭,勞資雙方都希望能關係和諧,所以「尾牙餐會」時,一般都會將「雞頭」朝上,甚至斬去「雞頭」,以免雞嘴指向任何一位員工。

2017年1月13日 星期五

尾牙

尾牙
H:尾牙在20170113星期五<農曆12月16日>,利用本舉辦餐宴慶祝,飲食店也應景推出刈包加米粉慶祝。

維基百科介紹:
尾牙又稱「尾禡」或「美禡」。在華人傳統上,是一年裏最後一次祭拜土地神的日子。

尾牙祭祀土地神的時間,多選在舊曆十二月十六日的下午開始祭拜,拜土地神時,供桌慣設於土地神神像、神位或神明彩前。

台灣民間信仰有拜地基主之風,所以供桌得另外再設於門口,或後門、廚房處。

拜土地神的供品可備三牲肉類(普通三牲:雞、豬肉、魚,或以肉乾、火腿等代豬肉,以鴨、鵝、鴿等代雞,魷魚代魚等)、四果(番茄與番石榴之外的四樣水果),應節的供品,與頭牙時同樣都是「潤餅」,以潤餅皮包豆芽菜、紅蘿蔔、筍絲、豆乾絲、肉絲、香菜,再裹上花生粉等,即成潤餅。

拜地基主,傳統則以數個碗分盛菜飯祭之,俗曰「五味碗」,而現代人求簡,多以便當、零食奉之。

在台灣北部,尾牙的應景食物是刈包、潤餅。由於刈包形似皮包,而潤餅又像是用紙包覆著銅錢,因此商家或公司、工廠慣用於一同祭拜土地公後食用。有吉祥富潤之寓意。

尾牙餐會
尾牙的習俗在台灣人所居住之地區十分盛行,對很多人而言,過了尾牙就可以等著過年了。在尾牙時多數企業、機關、學校、公家部門,保留了古時「牙祭」傳統,都會宴請員工,一些公司還會舉辦各類活動或進行抽獎、模仿秀、魔術、美女豔舞或者藝人獻唱等餘興節目,俗稱「尾牙秀」。尾牙當天企業老闆也會對員工發放工資和年終獎金。一般來說,當年積欠的薪水,都要在當天全部發放。

而香港某些傳統行業(如參茸海味批發商人)也保留了「尾牙餐會」此種習慣。

尾牙還有一個有趣的習俗,倘若公司決定在新的一年解僱某位員工,在尾牙的宴會上,會把菜餚中雞的嘴指向他(或由老闆親自將一塊雞夾到某位員工的飯碗中),讓他有被開除的心理準備。所以尾牙的雞叫作「無情雞」。台語俗話稱,「食頭牙捻嘴鬚,食尾牙面憂憂」(頭牙聚餐捻著鬍鬚大快朵頤,尾牙聚餐時就只能露出無奈的表情)。而近年來,由於勞工權益抬頭,勞資雙方都希望能關係和諧,所以「尾牙餐會」時,一般都會將「雞頭」朝上,甚至斬去「雞頭」,以免雞嘴指向任何一位員工。

2017年1月2日 星期一

Petrone

Petrone
南非犀牛孤兒院院長TVBSHD20170102報導1108,志工Carle,Malin,Annelie。深山護犀秘境。雨生命力。人山林動物。
http://www.taiwanngo.tw/files/13-1000-16907-1.php
南非成立首座犀牛孤兒院
(中央社記者徐梅玉約翰尼斯堡13日專電)南非保育人員昨天在林坡坡(Limpopo)省一座私人野生動物園內成立第一座犀牛孤兒院,目的是讓成年後的犀牛能回到大草原生活。

如何利用中文傳記參考資源

如何利用中文傳記參考資源
http://www.lib.nthu.edu.tw/guide/resource/biography.htm

中國歷代人物傳記資料

中國歷代人物傳記資
<p>中國歷代人物傳記資料<br><a href="http://db1.ihp.sinica.edu.tw/cbdbc/ttsweb?@0:0:1:cbdbkm@@0.828242535258694">http://db1.ihp.sinica.edu.tw/cbdbc/ttsweb?@0:0:1:cbdbkm@@0.828242535258694</a></p>

2016年12月29日 星期四

笑話另類思考NET2016122904

笑話另類思考NET2016122904
每日一大笑 
    <<“佩服佩服,都是超级智商!">>

1.  什麼叫做“去庫存”

昨天一個魚塘新開張,釣費500元。

釣一整天沒釣到魚,老板說凡沒釣到魚的就送一隻雞。

許多朋友都去了,結果每人都拎著一隻雞回家,大家都很高興,覺得 老板真夠意思。

後來釣魚場看門的説老闆本來就是養雞戶,雞養得太多又滯銷,這魚 塘本來就沒魚的。

解決問題要講求方法。提供一個另類思考及解決方案的案例,僅供參 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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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偽鈔

夫妻倆離婚爭孩子,在法庭上,妻子理直氣壯的說: 孩子從我肚子裡生出來的, 當然歸我了。

丈夫憤怒的說:笑話, 簡直是胡說八道,取款機出來的錢能歸取款機嗎?還不是誰插卡歸誰 。

法官當場暈倒,連律師也佩服。

妻子接著說:如果出來的是偽鈔你要嗎?

在場的人都暈倒至今未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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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ATM密碼

今天去ATM取錢,前面有一對夫妻。

妻子對丈夫說:「我要輸密碼了,你離開」,丈夫退到一邊去了。

我心想,這女人好強勢啊!肯定在家管錢!

只聽到滴滴三聲過後,妻子轉身對丈夫說:「好了,我輸完了,該你 輸後三位了!」

哎呦!我真開眼了,原來是互相制約、互相監督、財務共管啊!

高!實在是高!

然後看見丈夫背著妻子先按了3次倒退鍵,再輸入了6位元密碼.. ....

我整個人都驚呆了!高手啊!真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啊!

老公把錢交給妻子後,只見那女的抓起一把鈔票往男的臉上打... ..

「好樣的,你特別阿!別人密碼6位,你9位,我注意你好久了!」

男的很茫然,女的繼續發飆。

「老娘上次輸520(我愛你),這次輸748(去死吧),你都把 錢取出來!密碼是啥,不說把你廢了!」

男的戰戰兢兢吐出六個數字438438(死三八死三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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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家裡什麼寵物

上課時,老師說:「家裡養寵物的小朋友請舉手。」

小明馬上舉手,老師問:「小朋友,你家裡都養了什麼寵物呀?」

小明回答:「我家養了好多隻寵物,我爺爺養了一隻狗,我奶奶養了 一隻貓,我媽媽養了一隻松鼠,我養了一隻兔子。 這些都不算什麼,我爸爸的寵物最厲害了。 」

老師好奇地問:「你爸爸養什麼寵物呢?」

小明回答:「聽媽媽說,爸爸在外面養了一隻狐狸精,我還沒見過呢 !我還發現我爸打電話時,總說家裡有母老虎,我總找不著, 問爺爺,他只是歎了一口氣說,不只一隻。」

全班同學暈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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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不要嫁豪門

晚餐時,媽媽、哥哥、妹妹一起看電視。

新聞播到女明星被富商打得鼻青臉腫,開記者會哭訴。

媽說:「唉~這些女生漂漂亮亮的,被打成這樣真可憐!」

哥哥扒了一口飯,突然很認真且語重心長的跟妹妹說:「妹,妳以後 絕對不要嫁富商!」

妹妹平常跟哥哥的感情算普普通通,小時候常吵架,長大後平常也沒 什麼深聊。妹妹心想:沒想到哥哥竟然這關心我,他講這話, 無非是要保護我,擔心我嫁出去會被欺負。內心一陣感動~~

待哥哥嚥下那口飯後又說:「人家長那麼漂亮都被打了,妳長這樣的 會被打死了!

看完請不用回

光明節

光明節
http://twblog.minicurio.com/post/66880427590
英文
光明節
[guāngmíng jié]
Hanukkah (Chanukah), 8 day Jewish holiday starting on the 25th day of Kislev (can occur from late Nov up to late Dec on Gregorian calendar)
also called 哈努卡節|哈努卡节 and simply 哈努卡

維基百科介紹
光明節(希伯來語:חֲנֻכָּה‎ 或 חנוכה‎,提比里安轉寫:Ḥănukkāh),又稱修殿節、獻殿節、燭光節、哈努卡節、馬加比節等,是一個猶太教節日。該節日乃紀念猶太人在馬加比家族的領導下,從敘利亞塞琉古王朝國王安條克四世手上奪回耶路撒冷,並重新將耶路撒冷第二聖殿獻給上主。

本文介紹的是猶太教節日。關於印度諸教的節日,詳見「排燈節」。
Quick facts: 正式名稱, 參與者 ...
該節日自西元前165年開始為猶太教所信守,節期為猶太曆的基斯流月。

2016年12月28日 星期三

金門麻瘋隔離所建功嶼

金門麻瘋病隔離所建功嶼
http://blog.udn.com/mobile/chen8591/20508481
H:麻瘋病,古稱寒森症,金門浯江溪口建功嶼為早期麻瘋病隔離所。
松濤小站作者介紹:
在金門金城的浯江溪口有個小島,約5~600平方公尺,金門人稱之為痲瘋島(胎疙瘩),因在國軍駐守之前,這個小島是專門放逐隔離痲瘋病患,任其自生自滅之所,其情景宛若電影<賓漢>中的場景。
在以前金門人對此島是望而卻步、避之唯恐不及。

L林淑英

林淑英
H:2016122803環境講習講師
【志願服務的內涵】
                  ~兼談我的志工之路~林淑英
                      中華民國自然步道協會 理事長 
http://m.xuite.net/blog/naturet/ngo/12813387

在我服務軍醫院的晚期,1980~1985年之間,我擔任營養官,負責病患的膳時作業,工作非常忙碌;
二、志工生涯五部曲~
【首部曲】、博嘉國小  愛心媽媽期~~讓我們好好刷牙吧!   1986~1990

【第二部曲】、主婦聯盟  環保媽媽期~~幫地球減肥吧!     1988~1998
1989年秋,我到主婦聯盟擔任志工,當時的台灣到處有垃圾問題,所以我們到處找機會宣導『垃圾減量』的重要性,
【第十屆親職教育楷模】
【第三部曲】、寶島客家電台 廣播媽媽期~~用母語傳播環境之愛吧! 1993~迄今
1994年參與創建『寶島客家電台』(FM93.7),擔任募款委員及第一屆常務董事,持續節目製作兼主持至今,為客家文化傳承略盡棉薄之力。這個電台,藝術創作者賴添雲先生為我寫一幅春聯,在舍下大門貼了三年,郵差都不會送錯信: 【寶島春秋生瑞果  客家門第多淑英】
【第四部曲】、社區大學  成長媽媽期~~讓我們終身學習吧!
1998~迄今
           完成於2007.07.27

2016122803工作通知範例

2016122803工作通知範
今日品保處查驗本標廠商品質計畫落實度,早上09:30至現場查勘,動線為(步行)Y17站→二工區高架橋→Y18站→(接送車)回會議室,請本所一工區及二工區白班值班同仁現場陪同查驗。謝謝!

2016年12月27日 星期二

程靜如20160830

程靜如20160830
新北城鄉局都市設計科科長
http://www.urcda.org.tw/speech_detail.html?n=62
社團法人臺北都市更整合發展協會 logo 訂閱協會資訊報會員
講座研習
首頁 > 講座研習 > 講座研習 講座研習!
講座研習
2016.08.30
105年度 公共服務團隊 研習課程點閱率:638
105年度 公共服務團隊 研習課程
月份日期星期時間課題主持人/與談人/講師
33/22二19:00-21:00變更計畫內容態樣之適用法令研習
主持人:林育全(社團法人臺北市都市更新整合發展協會709專案辦公室行長)
講師:袁如瑩副總工程司(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44/23六09:20-12:20
雙北都市更新法令規定差異
講師:程靜如科長(新北市都市更新處事業科)
66/21二19:00-21:00智慧建築發展與政策講師:黃健瑋 秘書長(社團法人台灣智慧建築協會)
88/4二19:00-21:00法令說明會出席代表討論會主持人:林育全副理事長(臺北市都市更新整合發展協會)
88/27六09:00-12:00104年-105年中央法令異動及都市更新條例修法進度主講人:林佑璘 科長(內政部營建署都市更新組)
99/20二
19:00-21:00
都更政策專案與其他審議課題研討主講人:袁如瑩副總工程司(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1010/18

19:00-21:00公辦都更與劃定更新課題研討主講人:楊少瑜科長(臺北市都市更新處企劃科)
1111/22二19:00-21:00
會員大會章程與推動實務課題
分享夥伴:陳映喆、林明慶
與談人:江中信科長(臺北市都市更新處事業科)
備註:*表示另有收費課程,可點課程名稱直接進入相關網址。

該系列活動僅限公共服務團隊參加,非公共服務團隊者均不受理報名,敬請見諒!(收費課程除外)

*公共服務團隊1(法宣團隊)
有資格限制,再由都更處進行認定,因法宣團隊需代表都更處出席說明會、公聽會、會員大會或於都更處擔任派駐諮詢等相關服務業務。

*公共服務團隊2(非屬法宣團隊)
參與並擔任協會委辦專案之公辦公聽會、聽證會之工作人員。

*如對公共服務團隊有興趣者欲進行了解者,歡迎來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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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營建署都市更新網臺北市都市更新處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新北市都市更新處
社團法人臺北市都市更新整合發展協會  電話:(02)2321-5662 傳真:(02)2321-2371
E-mail: urcoordinate@gmail.com  地址:10093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61號8樓

除斥期間

除斥期間
yahoo!知識十
https://tw.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421000016KK06689
首先提供你消滅時效及除斥期間的定義:
消滅時效:指因長期間不行使權利而使請求權減損的時效制度,為喪失權利的原因,性質上屬於狹意的時效.
除斥時間:係指法律對某種權利所預定的行使時間,又稱為預定時間;除斥期間自始固定不變,期間一過,權利即行消滅,以求法律關係早日確定.
1.D的答案應該是除斥期間經過,權利消滅
2.時效完成後其權利即消滅,是不可再違抗辯之事由.
例如以民法第三百六十五條中規定買賣的瑕疵擔保之責,為通知後六個月間不行使或自物之交付時起經過五年而消滅。只要上列規定時間完成後,縱然其事實俱在,買受人亦不得依瑕疵來請求減少價金或解除契約.此即時效完成,權利消滅.
提供消滅時效及除斥時間的區別供你參考:
制度目的:
消滅時效:(1)尊重現有秩序,維護交易安全.(2)簡化法律關係,避免訴訟上舉證困難.(3)在權利上睡眠者,法律不宜長期保護.
除斥期間:係因法律行為有瑕疵或其他不正常情形,以致於影響法律行為的效力,當事人得為撤銷或為其他補救行為之期間.

適用對象:
消滅時效:僅適用於請求權,避免權利人怠於行使權利,時效期間經過,請求權減損效力,債務人得拒絕履行.
除斥期間:適用於形成權(主要為撤銷權),已排除有瑕疵原因的法律行為,除斥期間經過,形成權歸於消滅,法律行為為有效.
中斷或不完成:
消滅時效:由於障礙事由的發生,有中斷或不完成的問題.
除斥期間:係預定的存續期間,不發生中斷或不完成之問題.
起算時點:
消滅時效:自請求權可行使時計算,以不行為為目的之請求權,自行為時算.
除斥期間:自權利成立時起算,例如暴力行為的撤銷應自法律行為時起算.
期間:消滅時效期間的一般期間為十五年,另訂其他短期時效.除斥期間通常較消滅時效為短,最常除斥期間不超過十年.
完成:
消滅時效完成後請求權不消滅,非經當事人援用,即提出抗辯,法院不得依職權作為裁判的依據.
除斥期間經過後則形成權消滅,當事人縱不援用,法院也得依職權作為裁判的資料.
拋棄:
消滅時效完成後當事人得拋棄時效利益,使時效完成的效力歸於無效.
除斥期間經過後形成權當然消滅,無利益的拋棄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