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災災區範圍
107年2月6日生效,花蓮縣花蓮市、新城鄉及吉安鄉為震災災區範圍。<1070213>
2018年3月3日 星期六
2018年3月2日 星期五
李婉萍
李婉萍
博客來介紹:
http://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737129
李婉萍 營養師
現職:
榮新診所營養師
學經歷:
靜宜大學食品營養系
台北馬偕醫院營養師
台北市第五屆營養師會員代表
代表著作:
《吃這些食物保證瘦身》
《蔬果汁蔬菜湯自然養生法》
《全食物營養大師》
《7天瘦小腹神奇蔬果汁》
《涼拌瘦身美食》
《全食物瘦身密碼》
《嬰幼兒健康飲食》
◎榮獲國民健康署優良健康讀物推介獎
《洗腎飲食全書》
◎榮獲國民健康署健康好書推介獎
2018年3月1日 星期四
派用機關之疑義
派用機關之疑義
https://www.exam.gov.tw/sp.asp?xdurl=message/message_article.asp&mp=1&ptype=2&mid=19553
派用機關
考試院之釋疑:
您詢問有關經國家考試至派用機關服務一事,已交由銓敘部研處並為您說明如下:
一、本案相關規定:
(一)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以下簡稱任用法)第5條規定:「(第1項)公務人員依官等及職等任用之。(第2項)官等分委任、薦任、簡任。……」第9條第1項規定:「公務人員之任用,應具有左列資格之一:一、依法考試及格。二、依法銓敘合格。三、依法升等合格。」第20條第1項規定:「初任各官等人員,未具與擬任職務職責程度相當或低一職等之經驗6個月以上者,應先予試用6個月,……。試用期滿成績及格,予以實授;……」第36條之1第1項規定:「派用人員派用條例(以下簡稱派用條例)廢止後,原依派用條例銓敘審定有案之現職人員,依下列規定辦理:一、臨時機關派用人員:(一)具所敘官等職等任用資格者,改依本法或原適用之任用法規任用。(二)未具所敘官等職等任用資格者,於派用條例廢止之日起9年內,得適用原派用條例及其施行細則繼續派用,並自派用條例廢止滿9年之翌日起,留任原職稱原官等之職務至離職時為止。……」
(二)復依104年6月17日公布廢止之派用條例第2條規定:「派用人員之設置,以臨時機關或有期限之臨時專任職務為限,其性質、期限、職稱及員額,臨時機關應於法定組織中規定;……」第3條規定:「派用人員分為簡派、薦派、委派三等;……」第6條規定:「委派人員應具有左列資格之一:一、具有委任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或經銓敘機關以委任職銓定資格有案者。二、在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三、在主管機關認可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曾任雇員以上職務滿4年者。」
二、有關您所詢事項,分復如下:
(一)有關委任及委派之差異性一節,依前開規定,委任係屬公務人員任用官等之一種,其人員之任用,須具有依法考試及格、依法銓敘合格、依法升等合格等資格。至委派係屬臨時機關或有期限之臨時專任職務派用人員派用官等之一種,其人員之派用,除具有委任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外,尚得以具相當之學經歷派用。
(二)有關您於派用機關服務是否相關權益受損,及派用機關改為任用機關後,您是否須改派換敘一節,因您未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未讅您所具派用資格、現任之派用職務及是否具所敘官等職等任用資格等情形,請參考前開規定。倘尚有其他疑義,請逕洽服務機關人事單位或本部承辦人員(聯絡電話:02-82366545),較為便捷。
(三)有關合格實授及准予登記之差異性一節,依前開規定,「合格實授」係屬依任用法任用者審查結果之一。至「准予登記」,係指派用人員經依原派用條例派用後,如符合該條
例規定之審查結果,以示與任用人員有所區別。
感謝您的來信,祝您萬事如意!
本園地 敬復
誰搬走我的乳酪
誰搬走我的乳酪
心得:
http://w3.tkgsh.tn.edu.tw/99s419/9570391014.htm
博客來介紹:
作者:史賓賽.強森追蹤作者原文作者:Spencer Johnson譯者: 謝佳真出版社:平安文化訂閱出版社新書快訊出版日期:2011/12/26
我們之中大多數人,都經過了《誰搬走我的乳酪》的洗禮。這本超級暢銷書,用一種我們未曾想過的方式,去談遇到了變化,我們會怎麼辦該怎麼辦。有人從這本書裡讀到危機管理的原則,有人從書裡讀到了對應趨勢的方式,也有人從書裡讀到了變動中安頓身心的法門。
相當程度來說,這本「故事書」,讓你面對眼前無時不刻的改變,那些失去與追逐的過程,心理能有著不同的準備。
但就在這本搖動全球心靈的超級暢銷書之後,作者Spencer Johnson,除了2003年,推出一本小書《禮物》之外。一本堪與《誰搬走我的乳酪》同樣具有震撼性,同樣涵蓋包含各個面向的新書,一直沒有出版。
其實這十年間,Spencer Johnson將大部分力氣,不間斷地投注在一本新書上,每一個段落與章節,都是寫就之後,立即為不同的編輯或朋友朗讀,務求不同人生與職涯階段、目標與經歷不同的各樣人,都能有直接有力啟發的程度。
耗費十年,本書終於付梓:《Peaks and Valleys》,從副標「Making Good and Bad Times Work for You--at Work and in Life」來看,這本書在21世紀,我們文明面臨盤整的當前,似乎時機正好,顯得非常點題:在谷底時該怎麼作怎麼想,並且能早日攀上山巔;而在峰頂時,該怎麼作怎麼想,並且能更長久自在地維持在這個位置上。
這同樣是一本Spencer Johnson式的寓言故事,一位住在谷地、不快樂的年輕人,有天遇到了一個住在山頂的長者,兩人有了對話的機會;年輕人與讀者,一開始並不知道這位長者,究竟擁有多少、能用什麼樣的方式去看待生活與工作,他不但讓他看到了在峰頂的人與他有哪些不同,甚至還發現了處在谷底時刻,其實也能為己所用,對自己有幫助。進而發現峰頂的長者,居然能同時作為全世界最平和,但也是最成功的人士。
對於生活與工作,他的原則究竟是什麼?
若你拿到這本書,這些書中準備要給你的答案,不是只翻閱書中的幾個原則、條列抄錄就足夠。頂好是隨著故事進展,也經歷書中這段簡短的旅程,你會從中辨識到自己可能也有的弱點,以及被自己忽略的機會。
若如同美國出版界所說,認為這本書在這個金融秩序混亂未明、個人生涯方向缺乏安定感的大環境裡出版,正是好時機;不如說這本Spencer Johnson耗費十年心血完成的書,試著對於你的好時壞時,各有著怎麼安頓自己的方式,以及傳遞這兩者與過渡之間,還有些能一以貫之的關鍵態度與作法。這樣的提示,是每個讀者,作為自己人生的管理者,永遠都會希望知道的事。
2018年2月28日 星期三
派用人員派用條例
派用人員派用條例
法規名稱:派用人員派用條例廢止時間:104.6.17
第一條(立法依據)
本條例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一條之規定制定之。
相關令函 (1)
第二條(得設置之機關或職務)
派用人員之設置,以臨時機關或有限期之臨時專任職務為限,其性質、期 限、職稱及員額,臨時機關應於法定組織中規定;有期限之臨時專任職務 ,應列入預算。
相關令函 (3)
第三條(派用人員之等級)
派用人員分為簡派、薦派、委派三等;其職務等級表,準用公務人員任用 法第二條之規定。
相關令函 (1)
第四條(簡派人員之資格)
簡派人員應具有左列資格之一: 一、具有簡任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或經銓敘機關以簡任職銓定資格有案 者。 二、具有考試法所定特種考試甲等考試應考資格之一者。 三、經高等考試及格,或與高等考試相當之特種考試及格,或薦任職升等 考試及格,並曾任薦任同等職務滿六年者。 四、曾任最高級薦任或薦派或相當薦任職務滿三年,經銓敘機關審定或登 記有案者。
相關令函 (2)
第五條(薦派人員之資格)
薦派人員應具有左列資格之一: 一、具有薦任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或經銓敘機關以薦任職銓定資格有案 者。 二、在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研究院所得有碩士學位者。 三、在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畢業,並曾任委任同等職務滿四年者。 四、經普通考試及格,或與普通考試相當之特種考試及格,或在教育部認 可之國內外專科學校畢業,並曾任委任同等職務滿六年者。 五、在主管機關認可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曾任最高級委任或委派職務 滿三年,經銓敘機關銓定或登記有案者。
相關令函 (11)
第六條(委派人員之資格)
委派人員應具有左列資格之一: 一、具有委任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或經銓敘機關以委任職銓定資格有案 者。 二、在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三、在主管機關認可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曾任雇員以上職務滿四年者 。
相關令函 (9)
第七條(兼任職務之資格限制)
派用人員,除具有簡任、薦任、委任任用資格者外,不得兼任簡任、薦任 、委任之職務。
第八條(本條例施行前不合規定派用人員之調整)
本條例施行前,各機關設置之派用人員經認定與第二條設置標準不合者, 其組織中原定之簡派、薦派或委派職等,應一律就原有職稱,分別改為簡 任、薦任或委任。原任人員並予轉任,其未具法定資格者,由考試院以考 試方法,限期銓定其任用資格。 前項考試辦法,由考試院定之。
第九條(本條例施行前已派用而不具資格人員之任職期限)
本條例施行前,各機關現任派用人員,經認定合於第二條規定而未具第四 條、第五條、第六條規定之派用資格者,准予繼續任職至期限屆滿為止。
第十條(補充規定之適用)
本條例未規定事項,準用公務人員有關法律之規定。
相關令函 (4)
第十一條(施行細則之訂定)
本條例施行細則,由考試院定之。
第十二條(施行日)
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2018年2月26日 星期一
危險性追緝
危險性追緝
H:20180226W1在CINEMAX於0045至0235上映。
Wiki介紹:
Black Snake Moan is a 2006 American drama film written and directed by Craig Brewer, and starring Samuel L. Jackson, Christina Ricci, and Justin Timberlake. The plot focuses on a Mississippi bluesman (Jackson) who holds a troubled local woman (Ricci) captive in his house in an attempt to cure her of her nymphomaniaafter finding her severely beaten on the side of a road.
Quick facts: Productioncompany, Box office …
The title of the film derives from the 1927 Blind Lemon Jeffersonsong. The film draws numerous references to the Mississippi Blues movement, not least in its title and soundtrack.
Plot
The film centers on two main characters: Lazarus Redd (Samuel L. Jackson), a deeply religious farmer and former bluesguitarist, and Rae Doole (Christina Ricci), a young sex addict. Lazarus' wife and his brother were having an affair, which has left him bitter and angry. Rae's boyfriend Ronnie Morgan (Justin Timberlake) leaves for deployment with the 196th Field Artillery Brigade, Tennessee National Guard, and in his absence, she indulges in bouts of promiscuityand drug use. During one of Rae's binges, Ronnie's friend Gill Morton (Michael Raymond-James) tries to take advantage of her. She laughs at his advances, comparing him unfavorably with another man, and he severely beats her. Believing she's dead, Gill dumps Rae and leaves her for dead in only a shirt and panties by the side of the road and drives away.
Lazarus discovers Rae unconscious in the road the next morning and brings her home to nurse her back to health. Lazarus goes to see Tehronne (David Banner) – the man who Lazarus thought had beaten her – and learns of her promiscuity. Over the course of several days, Rae, delirious with fever, occasionally wakes up and tries to flee from Lazarus. He chains her to the radiator to keep her from running away. After Rae regains her wits, Lazarus announces that it is his spiritual duty to heal her of her sinful ways and refuses to release her until he does so. Rae makes several attempts to escape, and even briefly has sex with a teenage boy who helps out on Lazarus' farm.
She eventually comes to tolerate her position. Lazarus buys her a conservative dress to wear, plays the guitar for her, and feeds her home-cooked meals. Lazarus' pastor and close friend, R.L. (John Cothran, Jr.), visits Lazarus at his house and discovers that Lazarus is imprisoning Rae. The pastor tries to reason with Lazarus and the group shares a meal.
Meanwhile, Ronnie returns to town after being discharged from the National Guard due to his severe anxiety disorder. While searching for Rae, who has disappeared, he meets Gill, who informs him that Rae cheats on him whenever he is out of town. Ronnie attacks Gill, steals his truck, and continues searching for Rae.
In the morning, Lazarus frees Rae, having decided that he has no authority to pass judgment on her. Rae chooses to stay with Lazarus of her own will. Later, Rae and Lazarus take a trip into town, where Rae confronts her mother (Kim Richards) about the sexual abuseshe suffered at the hands of her mother's partner. Meanwhile, Lazarus has formed a budding romance with the local pharmacist, Angela (S. Epatha Merkerson). He plays a blues concert at a local bar, which Rae attends. Ronnie spots Rae and follows her to Lazarus' house. He confronts the pair with a pistol, but Lazarus talks him down and summons the pastor. Ronnie and Rae decide they are stronger together than apart and get married. While driving away, Ronnie suffers from a panic attack again and Rae begins to have one of her spells, but then they pull themselves together, and resolve to take care of each other.
Cast
Samuel L. Jackson as Lazarus ReddChristina Riccias Rae DooleJustin Timberlake as Ronnie MorganJohn Cothran, Jr. as R.L.S. Epatha Merkerson as AngelaDavid Banneras TehronneKim Richardsas Sandy DooleSon House(archive footage) as HimselfNeimus K. Williams as Lincoln JamesMichael Raymond-James as Gill MortonAdriane Lenoxas Rose WoodsLeonard L. Thomas as Deke WoodsJeff Pope as BatsonClare Grant as KellCharles "Skip" Pitts as Charlie
那不勒斯故事四部曲
那不勒斯故事四部曲P
H:20180225W7在金石堂看到的小說,有登場人物介紹及前集摘要,敍述六十年的故事,很吸引人。
博客來介紹:
http://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738950
作者:艾琳娜‧斐蘭德追蹤作者原文作者:Elena Ferrante譯者: 李靜宜出版社:大塊文化訂閱出版社新書快訊出版日期:2016/12/29
內容簡介 ★英國BBC 21世紀迄今最佳百大小說
★《紐約客雜誌》2015年度好書
★芝加哥大學法學院2015年度好書
★柏克萊加州分校推薦給新鮮人的2016年暑期閱讀書單
「一讀就入迷。我愛不釋手,無時無刻不想著這本書。」——希拉蕊∙柯林頓
「艾琳娜.斐蘭德以極其不可思議的力量刻劃少女時代與友誼。」——葛妮絲.派特羅
60年的友誼,交纏的命運
兩個女子互相啟發
視彼此為可敬對手的成長故事
艾琳娜與莉拉出生在二次戰後的那不勒斯貧窮郊區,兩人的友誼從六歲時交換娃娃開始,充滿活力的莉拉總是走在前頭,帶著艾琳娜去冒險;個性內斂的艾琳娜總是加倍努力,讓自己永遠可與莉拉匹敵。在重要的時刻相挺,但誰先達標時又不甘落後;這種互相啟發,又視彼此為可敬對手的狀態,是她們六十年友誼的基調。
但兩人六十六歲那年,莉拉突然消失了。莉拉從來沒有出走或改變身分的念頭,也沒想過要自殺。但她曾說過,想要身上的每一個細胞都消失,化為無形,讓人再也找不到她。如今,莉拉要把人生抹除殆盡,且已經付諸行動。艾琳娜決定寫下還留在記憶裡的一切,不讓莉拉消滅人生的痕跡,看看這一次誰是贏家……
【那不勒斯故事】是義大利當今最受推崇的作家艾琳娜.斐蘭德的傑作,以回憶的方式,描述一段長達六十年友誼的四部曲小說。在第一集《那不勒斯故事》中,以二次戰後的那不勒斯為背景:貧窮街區、黑幫橫行、經濟衰退、左翼思想興盛行……斐蘭德述說了一個街坊、一個城市、一個國家的故事,而外在環境的變遷,也反過來改變了兩位主角之間的關係。
這系列更是豐富、深刻、溫暖的成長小說,艾琳娜與莉拉的故事,也可能是每個讀者曾經或正在遭遇的課題,不論男女,都能在其中體會到生命的千般滋味。
2018年2月22日 星期四
台北燈節20180224至0304
台北燈節20180224至0304
https://bobowin.blog/2018taipei-lanternfestival/
台北燈節
2018台北燈節各項活動時間表
活動官網: https://2018.lanternfestival.taipei/
2018台北燈節日期時間:2018/02/24 – 03/04
▍開幕點燈儀式時間: 2/24 (六)18:00-19:30 (地點: 西門展演區)
▍踩街遊行時間: 3/3 (六) 17:30-19:30 (福星國小集結)
▍萬人點燈活動-2018幸福夠夠: 3/3 (六) 19:30-21:00 (地點: 北門展演區)
▍閉幕暨頒獎典禮時間: 3/4 (日) 19:00-20:30 (地點: 西門展演區)
2018台北燈節點燈時間: 2018/02/24 – 03/04
全區點燈時間: 17:30
全區熄燈時間: 平日21:30、例假日22:30
▍西門展演區: 平日19:00-21:30、例假日19:00-22:00(每30分鐘展演一次)
**平日最後一場21:25、例假日最後一場21:55
▍北門展演光雕區: 平日19:15-21:15、例假日19:15-21:45(每30分鐘展演一次)
**平日最後一場21:15、例假日最後一場21:45
2018台北燈節小提燈發放時間/地點
2018台北燈節小提燈發放時間:2018/02/24 – 02/25
▼「2018臺北燈節」主展場小提燈發放處
2018年2月19日 星期一
少女時代
少女時代
維基百科介紹:
少女時代(英語:Girls' Generation;韓語:소녀시대/少女時代 Sonyeo Shidae;日語:少女時代/しょうじょじだい Shōjo-Jidai),是韓國SM娛樂於2007年推出的女子組合,初時由九名不同國籍的成員組成,成員包括有韓國籍太妍、孝淵、俞利、潤娥、徐玄、美韓雙籍潔西卡、珊妮、蒂芬妮及韓日雙籍秀英。2007年8月5日以〈Into The New World〉一曲正式出道。少女時代在亞洲以及國際都擁有廣大的知名度,在韓國被譽為國民女團。 少女時代的應援口號為:「現在是少女時代!以後是少女時代!永遠是少女時代! 」(韓語:지금은 소녀시대!앞으로도 소녀시대!영원히소녀시대!)。官方粉絲名叫「S♡NE」(소원,讀音似英文的So One,韓文意思為「願望」),應援色是玫瑰粉紅色。
提示:本條目的主題不是我的少女時代。
關於與「少女時代」名稱相近或相同的條目,請見「少女時代 (消歧義)」。
Quick facts: 音樂類型, 出道日期 …
少女時代
(後排)珊妮、俞利、潤娥、徐玄、太妍、
(前排)秀英、蒂芬妮、孝淵
組合原文名소녀시대羅馬拼音So Nyeo Shi Dae英文名Girls' Generation國籍 韓國職業歌手語言韓語、日語、英語、中文音樂類型K-POP、J-POP、Hip hop、R&B、Electronica(英語:Electronica)出道日期 韓國2007年8月5日,10年前
日本2010年9月8日,7年前
美國2011年10月18日,6年前出道作品 韓國《Into The New World》
日本《GENIE(日文版)》
美國《The Boys(英文版)》代表作品《Into The New World》
《Gee》
《Genie》
《Oh!》
《The Boys》
《I GOT A BOY》
《Lion Heart》
《Holiday Night》活躍年代2007年至今唱片公司 韓國:iRiver(2018年2月1日-)[1]
日本/亞洲:EMI RECORDS
臺灣:Sony Music
中國:華納音樂
泰國:BEC-TERO MUSIC
香港:寰亞唱片
亞洲:環球唱片
亞洲:Avex Asia
美國:Interscope Records
法國:Polydor Records
菲律賓:ABS-CBN
德國:earMusic(英語:Edel AG)經紀公司SM娛樂網站girlsgeneration.smtown.com相關團體少女時代-太蒂徐、SM Town現任成員太妍、珊妮、蒂芬妮、孝淵
俞利、秀英、潤娥、徐玄已離開成員潔西卡
Close
少女時代至今擁有5支破億MV,為〈Gee〉、〈I GOT A BOY〉、〈The Boys〉、〈Oh!〉及〈MR TAXI〉,〈I GOT A BOY〉及〈Gee〉更突破2億,是韓國有史以來擁有第二多破億MV的女子組合。亦是首位擁有破億MV的韓國組合。
2014年9月30日,時為成員的潔西卡表示因與公司未能達成共識而退出少女時代,往後組合以八人形式進行活動。[2]
2017年10月9日,蒂芬妮、秀英及徐玄不再與經紀公司SM娛樂續約;太妍、珊妮、孝淵、俞利及潤娥則完成續約。SM娛樂方面表示:「少女時代對於SM也好對於粉絲們也好都是具有重要意義的團體,成員們也都絕無解散意願,只是在有成員合約到期的狀況下,對少女時代往後的活動成員們會慎重的討論後再作出決定。」
2018年2月16日 星期五
西遊記女兒國
西遊記女兒國
H:20180215W4在台上映。
維基百科介紹:
《西遊記·女兒國》是星皓影業出品、鄭保瑞執導的第三部西遊記題材電影,2016年11月開機拍攝。[1]2018年2月15日於台灣、香港、馬來西亞上映,中國大陸則於2月16日上映。
Quick facts: 續作, 導演 …
西遊記之女兒國
The Monkey King 3
概念版海報
基本資料導演鄭保瑞主演郭富城
馮紹峰
趙麗穎
小瀋陽
羅仲謙
梁詠琪製片商 星皓影業產地 中國語言國語、粵語上映及發行上映日期 2018年2月15日
2018年2月16日
發行商預算5億人民幣前作與續作前作《西遊記之大鬧天宮》
《西遊記之孫悟空三打白骨精》續作《西遊記之三借芭蕉扇》
Close
劇情
講述唐僧師徒四人行經西梁女兒國所發生的故事,聚焦於唐僧與女兒國國王之間的一段感情糾葛。
演員
演員角色郭富城孫悟空馮紹峰唐僧趙麗穎女兒國國王小瀋陽豬八戒羅仲謙沙僧林志玲河神梁詠琪
少女:蘇麗珊國師劉濤觀世音菩薩苑瓊丹長祭師潘斌龍如意真仙張籽沐小靈童何昕霖秋水孫伊涵羊脂陳雅麗瓔珞管樂翠羽
製作
2018年2月15日 星期四
新北市土城醫院
新北市土城醫院
Wiki介紹:
西元2014年(民國103年)07月25日,長庚醫療財團法人與新北市政府就「新北市立土城醫院BOT案」簽署合約。
新北市立土城醫院
https://tw.appledaily.com/finance/daily/20151229/36979768
新北市立土城醫院
【新北市立土城醫院小檔案】
代表性:
◎國內第3家BOT經營醫院
◎由台塑集團所屬的長庚醫院得標
總投資金額:67億元
總樓地板面積:4萬1996坪
合作時間:50年
可服務人口數:120萬人
興建進度:
◎2014年3月新北市府公告招商
◎2014年7月長庚與新北市簽約
◎2015年9月通過環境影響評估
◎2015年12月28日動土
◎預定2020年完工落成
資料來源:記者整理
2018年2月14日 星期三
洗錢防制法
洗錢防制法
H:2017年6月28日施行。
洗錢防制法 En
http://law.moj.gov.tw/MOBILE/law.aspx?pcode=g0380131
民國 105 年 12 月 28 日
所有條文 條文檢索 條號查詢
第 1 條
為防制洗錢,打擊犯罪,健全防制洗錢體系,穩定金融秩序,促進金流之 透明,強化國際合作,特制定本法。
第 2 條
本法所稱洗錢,指下列行為: 一、意圖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來源,或使他人逃避刑事追訴,而移轉 或變更特定犯罪所得。 二、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之本質、來源、去向、所在、所有權、處分 權或其他權益者。 三、收受、持有或使用他人之特定犯罪所得。
第 3 條
本法所稱特定犯罪,指下列各款之罪: 一、最輕本刑為六月以上有期徒刑以上之刑之罪。 二、刑法第一百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二百零一條之一第 二項、第二百六十八條、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三百三十九條之三、第 三百四十二條、第三百四十四條、第三百四十九條之罪。 三、懲治走私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條第一項之罪。 四、破產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百五十五條之罪。 五、商標法第九十五條、第九十六條之罪。 六、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後段、第四十七條之罪。 七、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及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二項之 罪。 八、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第八十九條、第九 十一條第一項、第三項之罪。 九、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十五條之罪 。 十、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二條第一項、第二項之罪。 十一、期貨交易法第一百十三條第一項、第二項之罪。 十二、資恐防制法第八條、第九條之罪。 十三、本法第十四條之罪。
第 4 條
本法所稱特定犯罪所得,指犯第三條所列之特定犯罪而取得或變得之財物 或財產上利益及其孳息。 前項特定犯罪所得之認定,不以其所犯特定犯罪經有罪判決為必要。
第 5 條
本法所稱金融機構,包括下列機構: 一、銀行。 二、信託投資公司。 三、信用合作社。 四、農會信用部。 五、漁會信用部。 六、全國農業金庫。 七、辦理儲金匯兌之郵政機構。 八、票券金融公司。 九、信用卡公司。 十、保險公司。 十一、證券商。 十二、證券投資信託事業。 十三、證券金融事業。 十四、證券投資顧問事業。 十五、證券集中保管事業。 十六、期貨商。 十七、信託業。 十八、其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指定之金融機構。 辦理融資性租賃業務之事業,適用本法關於金融機構之規定。 本法所稱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係指從事下列交易之事業或人員: 一、銀樓業。 二、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從事與不動產買賣交易有關之行為。 三、律師、公證人、會計師為客戶準備或進行下列交易時: (一)買賣不動產。 (二)管理金錢、證券或其他資產。 (三)管理銀行、儲蓄或證券帳戶。 (四)提供公司設立、營運或管理服務。 (五)法人或法律協議之設立、營運或管理以及買賣事業體。 四、信託及公司服務提供業為客戶準備或進行下列交易時: (一)擔任法人之名義代表人。 (二)擔任或安排他人擔任公司董事或秘書、合夥人或在其他法人組織之 類似職位。 (三)提供公司、合夥或其他型態商業經註冊之辦公室、營業地址、居住 所、通訊或管理地址。 (四)擔任或安排他人擔任信託或其他類似契約性質之受託人或其他相同 角色。 (五)擔任或安排他人擔任實質持股股東。 五、其他業務特性或交易型態易為洗錢犯罪利用之事業或從業人員。 第二項辦理融資性租賃業務事業之範圍、第三項第五款指定之非金融事業 或人員,其適用之交易型態,及得不適用第九條第一項申報規定之前項各 款事業或人員,由法務部會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指定。 第一項金融機構、第二項辦理融資性租賃業務事業及第三項指定之非金融 事業或人員所從事之交易,必要時,得由法務部會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 關指定其使用現金以外之支付工具。 第一項、第二項及前二項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有疑義者,由行政 院指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前三項之指定,其事務涉司法院者,由行政院會同司法院指定之。
第 6 條
金融機構應訂定防制洗錢注意事項,報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備查;其 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之作業及內部管制程序。 二、定期舉辦或參加防制洗錢之在職訓練。 三、指派專責人員負責協調監督本注意事項之執行。 四、其他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 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之防制洗錢注意事項,得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 關訂定之。 前二項防制洗錢注意事項之執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定期查核,並 得委託其他機關(構)、法人或團體辦理。 第一項金融機構及第二項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規避、拒絕或妨礙查核 者,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處金融機構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 下罰鍰、處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
第 7 條
金融機構及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應進行確認客戶身分程序,並留存其 確認客戶身分程序所得資料;其確認客戶身分程序應以風險為基礎,並應 包括實質受益人之審查。 前項確認客戶身分程序所得資料,應自業務關係終止時起至少保存五年; 臨時性交易者,應自臨時性交易終止時起至少保存五年。但法律另有較長 保存期間規定者,從其規定。 金融機構及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對現任或曾任國內外政府或國際組織 重要政治性職務之客戶或受益人與其家庭成員及有密切關係之人,應以風 險為基礎,執行加強客戶審查程序。 第一項確認客戶身分範圍、留存確認資料之範圍、程序、方式及前項加強 客戶審查之範圍、程序、方式之辦法,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商法務 部及相關機關定之;於訂定前應徵詢相關公會之意見。前項重要政治性職 務之人與其家庭成員及有密切關係之人之範圍,由法務部定之。 違反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及前項所定辦法者,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處 金融機構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鍰、處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 人員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第 8 條
金融機構及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因執行業務而辦理國內外交易,應留 存必要交易紀錄。 前項交易紀錄之保存,自交易完成時起,應至少保存五年。但法律另有較 長保存期間規定者,從其規定。 第一項留存交易紀錄之適用交易範圍、程序、方式之辦法,由中央目的事 業主管機關會商法務部及相關機關定之;於訂定前應徵詢相關公會之意見 。 違反第一項、第二項規定及前項所定辦法者,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處 金融機構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鍰、處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 人員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第 9 條
金融機構及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對於達一定金額以上之通貨交易,除 本法另有規定外,應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 依前項規定為申報者,免除其業務上應保守秘密之義務。 第一項一定金額、通貨交易之範圍、種類、申報之範圍、方式及程序之辦 法,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商法務部及相關機關定之;於訂定前應徵 詢相關公會之意見。 違反第一項規定及前項所定辦法者,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處金融機構 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鍰、處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新臺 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第 10 條
金融機構及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對疑似犯第十四條、第十五條之罪之 交易,應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其交易未完成者,亦同。 依前項規定為申報者,免除其業務上應保守秘密之義務。 第一項之申報範圍、方式、程序之辦法,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商法 務部及相關機關定之;於訂定前應徵詢相關公會之意見。 前項、第七條第四項、第八條第三項及前條第三項之辦法,其事務涉司法 院者,由司法院會商行政院定之。 違反第一項規定及第三項所定辦法者,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處金融機 構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鍰、處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新 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第 11 條
為配合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之國際合作,金融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自行或 經法務部調查局通報,對洗錢或資恐高風險國家或地區,為下列措施: 一、令金融機構強化相關交易之確認客戶身分措施。 二、限制或禁止金融機構與洗錢或資恐高風險國家或地區為匯款或其他交 易。 三、採取其他與風險相當且有效之必要防制措施。 前項所稱洗錢或資恐高風險國家或地區,指下列之一者: 一、經國際防制洗錢組織公告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有嚴重缺失之國家或地 區。 二、經國際防制洗錢組織公告未遵循或未充分遵循國際防制洗錢組織建議 之國家或地區。 三、其他有具體事證認有洗錢及資恐高風險之國家或地區。
第 12 條
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之人員出入境攜帶下列之物,應向海關申報;海關 受理申報後,應向法務部調查局通報: 一、總價值達一定金額以上之外幣、香港或澳門發行之貨幣及新臺幣現鈔 。 二、總面額達一定金額以上之有價證券。 三、總價值達一定金額以上之黃金。 四、其他總價值達一定金額以上,且有被利用進行洗錢之虞之物品。 以貨物運送、快遞、郵寄或其他相類之方法運送前項各款物品出入境者, 亦同。 前二項之一定金額、有價證券、黃金、物品、受理申報與通報之範圍、程 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財政部會商法務部、中央銀行、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定之。 外幣、香港或澳門發行之貨幣未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申報者,由海關沒 入之;申報不實者,其超過申報部分由海關沒入之;有價證券、黃金、物 品未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申報或申報不實者,由海關處以相當於未申報 或申報不實之有價證券、黃金、物品價額之罰鍰。 新臺幣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申報者,超過中央銀行依中央銀行法第十八 條之一第一項所定限額部分,應予退運。未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申報者 ,由海關沒入之;申報不實者,其超過申報部分由海關沒入之,均不適用 中央銀行法第十八條之一第二項規定。 大陸地區發行之貨幣依第一項、第二項所定方式出入境,應依臺灣地區與 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相關規定辦理,總價值超過同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五 項所定限額時,海關應向法務部調查局通報。
第 13 條
檢察官於偵查中,有事實足認被告利用帳戶、匯款、通貨或其他支付工具 犯第十四條及第十五條之罪者,得聲請該管法院指定六個月以內之期間, 對該筆交易之財產為禁止提款、轉帳、付款、交付、轉讓或其他必要處分 之命令。其情況急迫,有相當理由足認非立即為上開命令,不能保全得沒 收之財產或證據者,檢察官得逕命執行之。但應於執行後三日內,聲請法 院補發命令。法院如不於三日內補發或檢察官未於執行後三日內聲請法院 補發命令者,應即停止執行。 前項禁止提款、轉帳、付款、交付、轉讓或其他必要處分之命令,法官於 審判中得依職權為之。 前二項命令,應以書面為之,並準用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八條規定。 第一項之指定期間如有繼續延長之必要者,檢察官應檢附具體理由,至遲 於期間屆滿之前五日聲請該管法院裁定。但延長期間不得逾六個月,並以 延長一次為限。 對於外國政府、機構或國際組織依第二十一條所簽訂之條約或協定或基於 互惠原則請求我國協助之案件,如所涉之犯罪行為符合第三條所列之罪, 雖非在我國偵查或審判中者,亦得準用前四項規定。 對第一項、第二項之命令、第四項之裁定不服者,準用刑事訴訟法第四編 抗告之規定。
第 14 條
有第二條各款所列洗錢行為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五百萬 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前二項情形,不得科以超過其特定犯罪所定最重本刑之刑。
第 15 條
收受、持有或使用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有下列情形之一,而無合理來源 且與收入顯不相當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 萬元以下罰金: 一、冒名或以假名向金融機構申請開立帳戶。 二、以不正方法取得他人向金融機構申請開立之帳戶。 三、規避第七條至第十條所定洗錢防制程序。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16 條
法人之代表人、代理人、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犯前二條之 罪者,除處罰行為人外,對該法人並科以各該條所定之罰金。 犯前二條之罪,在偵查或審判中自白者,減輕其刑。 前二條之罪,於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罪者,適用之。
第 17 條
公務員洩漏或交付關於申報疑似犯第十四條、第十五條之罪之交易或犯第 十四條、第十五條之罪嫌疑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者,處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 第五條第一項至第三項不具公務員身分之從業人員洩漏或交付關於申報疑 似犯第十四條、第十五條之罪之交易或犯第十四條、第十五條之罪嫌疑之 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五十萬 元以下罰金。
第 18 條
犯第十四條之罪,其所移轉、變更、掩飾、隱匿、收受、取得、持有、使 用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沒收之;犯第十五條之罪,其所收受、持有、使 用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亦同。 以集團性或常習性方式犯第十四條或第十五條之罪,有事實足以證明行為 人所得支配之前項規定以外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係取自其他違法行為所 得者,沒收之。 對於外國政府、機構或國際組織依第二十一條所簽訂之條約或協定或基於 互惠原則,請求我國協助執行扣押或沒收之案件,如所涉之犯罪行為符合 第三條所列之罪,不以在我國偵查或審判中者為限。
第 19 條
犯本法之罪沒收之犯罪所得為現金或有價證券以外之財物者,得由法務部 撥交檢察機關、司法警察機關或其他協助查緝洗錢犯罪之機關作公務上使 用。 我國與外國政府、機構或國際組織依第二十一條所簽訂之條約或協定或基 於互惠原則協助執行沒收犯罪所得或其他追討犯罪所得作為者,法務部得 依條約、協定或互惠原則將該沒收財產之全部或一部撥交該外國政府、機 構或國際組織,或請求撥交沒收財產之全部或一部款項。 前二項沒收財產之撥交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第 20 條
法務部辦理防制洗錢業務,得設置基金。
第 21 條
為防制洗錢,政府依互惠原則,得與外國政府、機構或國際組織簽訂防制 洗錢之條約或協定。 對於外國政府、機構或國際組織請求我國協助之案件,除條約或協定另有 規定者外,得基於互惠原則,提供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二條受理申報或 通報之資料及其調查結果。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香港及澳門間之洗錢防制,準用前二項規定。
第 22 條
第六條第三項之查核、第六條第四項、第七條第五項、第八條第四項、第 九條第四項、第十條第五項之裁處及其調查,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委 辦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並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期陳報查核 成效。
第 23 條
本法自公布日後六個月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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