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證展期
說明
自然人憑證5年到期者可繼續辦理展期3年,共計8年。
每一張憑證展期僅限一次,展期後有效期限,即自憑證效期到期日起算三年。查詢憑證有效期限
為確保憑證使用之安全,8年到期後憑證自動失效,如仍有使用憑證之需求,請用戶攜帶身分證正本、IC卡工本費250元及E-MAIL信箱,親臨任一戶政事務所,重新申請自然人憑證。(不限戶籍地,可跨縣市辦理)
方式
【只要1次】 (憑證展期開辦時間)
自97年3月1日起開辦自然人憑證展期服務,屆時民眾可線上申請或親至戶政事務所臨櫃辦理憑證展期。
【2種方式】 (辦理憑證展期的方式)
a. 線上展期 : 憑證到期前 60 天至有效期限屆滿後 3 年內,可直接上網下載展期軟體,安裝後即可進行線上展期申請。
b. 臨櫃展期 : 憑證到期前 60 天至有效期限屆滿後 3 年內 ,請本人持國民身分證及自然人憑證 IC 卡,親至各地戶政事務所辦理憑證展期。
(不限戶籍地,可跨縣巿辦理),戶政事務所受理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至5:00
【展期3年】 (展期時間的計算)
符合展期條件的憑證不論何時進行展期,皆自憑證效期到期日起算展期三年。例如:用戶憑證到期日為97年5月1日,則於辦理憑證展期後,效期可延長至100年5月1日止。
憑證展期
線上申請憑證展期
條件 憑證到期前 60 天至有效期限屆滿後 3 年內。
操作流程
下載及安裝展期軟體:
a.下載展期軟體:請下載『自然人憑證線上展期軟體』儲存至桌面。
b.安裝展期軟體:點選 桌面 /『自然人憑證線上展期軟體』 / 安裝 ,安裝完畢後於桌面上 產生『內政部自然人憑證展期程式』之圖示。
進行憑證展期:
a.將自然人憑證IC卡插入讀卡機。
b.點選 桌面 / 內政部自然人憑證展期程式,依照程式指示操作即可完成憑證展期。
確認憑證展期成功:
請至自然人憑證管理中心網站,網址:http://moica.nat.gov.tw / 憑證作業 /將卡片插入讀卡機後點選 憑證作業 / 檢視憑證IC卡資訊 ,若起始時間到終止日期總共為8年,即表示憑證展期成功。
補充說明
操作流程圖解請參閱『憑證展期操作說明』。
展期作業執行過程中,共需輸入二次PINCODE,尚未結束本作業前,請勿將卡片抽出,以避免憑證展期失敗或是造成卡片損害。展期成功後會出現憑證已展期成功及列印收執聯的畫面。
若您安裝展期軟體是直接點選執行,而非點選儲存至您的電腦裡再進行程式的安裝,有可能在網路傳輸過程中未將展期軟體完整的下載。故請您先行移除展期軟體,再重新下載安裝。
若用戶無法順利於線上完成辦理展期者,請用戶本人親自攜帶國民身分證與自然人憑證,至各地戶政事務所自然人憑證申辦櫃檯辦理憑證展期。(不限戶籍地,可跨縣巿辦理)
建議於WINDOWS尚有提供更新之作業系統使用,憑證展期相關問答。
憑證展期
戶政事務所臨櫃辦理憑證展期
條件 憑證到期日前60天至有效期限屆滿後3年內。
說明 採臨櫃申請者,請用戶本人攜帶國民身分證與自然人憑證,親至各地戶政事務所自然人憑證申辦櫃檯辦理憑證展期。(不限戶籍地,可跨縣巿辦理)
注意事項
符合展期條件的憑證不論何時進行展期,皆自憑證效期到期日起算展期三年。例如:用戶憑證到期日為97年5月1日,則於辦理憑證展期後,效期可延長至100年5月1日止。
若用戶無法順利於線上完成辦理展期者,請用戶本人親自攜帶國民身分證與自然人憑證,至各地戶政事務所自然人憑證申辦櫃檯辦理憑證展期。(不限戶籍地,可跨縣巿辦理)
基於便民服務,無論採用線上或者臨櫃辦理憑證展期均不收取費用。
因月份有大小月之分(例如:7月及8月各為31天),故憑證可辦理展期的時間,並非憑證到期日往回推算二個月。且資料庫中憑證簽發時間是記錄至時分秒,故符合展期條件之憑證,可辦理線上及臨櫃展期之時間是以系統日期及時間為主。敬請依照系統日期及時間辦理憑證展期。
本部憑證管理中心為提供簡政便民服務,於本 (103)年7月1日起開放自然人憑證部分憑證作業可由受託人代為辦理服務。依自然人憑證各項憑證管理作業規定,除憑證申請及憑證廢止外,其他各項目均得委託他人至任一戶政事務所代為辦理,委託代辦除憑證IC卡停用、復用功能外,其餘均需攜帶委託人之IC卡。委託人及受委託人應先行填妥並確認自然人憑證代辦事項委託書 之內容正確性並親筆簽名或用印,由受委託人攜帶該委託書、雙方之國民身分證正本至各註冊窗口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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